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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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院士被提名人曾獲諾貝爾獎或相當之全球性學術殊榮者,於徵求本人之同意後,得不經本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之審查程序,逕由院士會議選舉之,經全體院士過半數通過者為當選。全球性學術殊榮之認定準用本院所訂之參考項目。
深度解讀
根據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第9條,曾獲諾貝爾獎或相當於全球性學術殊榮者,可直接經由院士會議選舉,無需經過審查程序。此選舉方式需要獲得全體院士過半數的通過才能當選。關於全球性學術殊榮的認定,則依照中央研究院所訂的參考項目進行。具體來說,根據這項法規,非常重要的參考資料是諾貝爾獎或其他全球性學術殊榮的頒發情況。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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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