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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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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打字機等發生噪音之工作處所,應裝置隔音設備或與一般辦公室隔離,以免干擾。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事務管理規則第234條規定了使用打字機等發生噪音的工作場所應該裝置隔音設備或與一般辦公室隔離,以避免干擾其他人。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工作環境的安寧和職員的生活品質。舉例來說,如果一個辦公室中有使用打字機的職員,該辦公室應該裝置隔音設備或將打字機擺放在與其他辦公室隔離的地方,以減少噪音干擾。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辦公室環境的舒適性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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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234 條規定:「使用打字機等發生噪音之工作處所,應裝置隔音設備或與一般辦公室隔離,以免干擾。」(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23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