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員工福利,係指左列各項: 一、住宅輔購。 二、福利互助。 三、急難貸款。 四、生活津貼。 五、福利品供應。 六、消費合作。 七、文康活動。 八、膳食管理。 九、其他福利事項。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372條,本規則明確列舉了員工福利的項目,包括住宅輔購、福利互助、急難貸款、生活津貼、福利品供應、消費合作、文康活動、膳食管理以及其他福利事項。這些福利項目的提供對於員工的生活和福利有著重要的意義。例如,生活津貼是員工在工作期間得到的一種福利,可以用來補貼生活上的支出。而其他福利事項則可能包括各種員工福利計劃,如健康保險、退休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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