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各機關辦理員工膳食,以自由參加、自行管理為原則,但軍、警、學校及訓練機構不在此限。
根據該法規第384條,各機關辦理員工膳食的原則是自由參加和自行管理。但是,此原則不適用於軍、警、學校以及訓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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