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除已組織消費合作社辦理公共服務外,得視機關設施情形,設置洗衣室及理髮室。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 389 條,各機關可以根據機關設施情況,設置洗衣室和理髮室。這表示各機關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設施狀況,提供洗衣和理髮服務給員工使用。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員工,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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