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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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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及分期付款購物,員工每月應攤還之總額,不得超過各該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三分之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小額貸款業辦理事務管理規則》第395條,員工在小額貸款及分期付款購物中的每月應攤還總額,不得超過他們每月的薪資總額的三分之一。這個規定的目的是保護員工的薪資收入,避免他們因為貸款負擔過重而無法維持基本生活需求。 參考資料:《小額貸款業辦理事務管理規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69&parentpath=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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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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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395 條規定:「小額貸款及分期付款購物,員工每月應攤還之總額,不得超過各該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三分之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39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