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第 61 條(決標結果之公告)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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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61條規定,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決標後,機關應將決標結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者亦同。
Q · 投標政府標案後一直沒消息,怎麼確認有沒有決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決標後,機關應將決標結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你可上政府電子採購網(geps.gov.tw)以案名或公告編號查決標公告;若網站已公告但你未收到書面通知,機關即違反本條義務,你的異議期間因送達未完成而尚未起算。
白話解讀
政府每年花幾兆元做採購。這些錢是你交的稅,最後花在哪、誰拿到、價格多少,理論上都該是你看得到的。這條就是把這個理論變成機關的法定義務: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決標後必須把結果刊在政府採購公報上,而且要書面通知每一家投標廠商。這個規定看似是公務員的作業程序,但它對真正關心結果的人,是一扇資訊透明的窗。得標廠商的價格、履約期限、決標方式全部攤在陽光下,沒得標的廠商從這張通知起算 10 天內可以提異議(§75)。沒收到通知,你的異議時效根本沒起算。未達公告金額的小採購不在這個範圍內,那就是法律刻意留下的灰色地帶。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61條為決標結果公告與通知之程序性義務規範,要求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時亦同,構成政府採購資訊透明與廠商救濟時效起算的法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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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投了政府標案一直沒收到消息,怎麼查有沒有決標?▾
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用招標公告編號或案名查決標公告。如果網站已有決標公告但你沒收到書面通知,這就是機關違反61條的義務。發函要求機關補通知,並留存這份發函作為後續異議時效起算的證據。內行人提示:這個程序瑕疵本身就是你提異議時的加分籌碼,機關知道自己理虧,協商空間會比你想像中大很多。
Q2決標公告看得到其他廠商的技術方案嗎?▾
看得到得標廠商、決標金額、履約期限、決標方式等基本資訊,詳細技術文件和評選過程不會公告全文。但如果你是投標廠商,可以依政府採購法§57書面要求機關說明未得標原因。內行人提示:同一機關過去幾年的決標公告是最好的情報資料庫,可以看出這個機關偏好哪一類廠商、價格通常落在哪個區間、評選重點是技術還是價格。
Q3政府標案怎麼查有沒有決標?▾
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以案名或公告編號查決標公告,得標廠商、金額、履約期限都看得到。
Q4政府採購法第61條是什麼?▾
規範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決標後的公報公告與書面通知義務,無法決標亦同。
Q5什麼是公告金額?▾
主管機關公告的採購金額門檻,現行工程、財物、勞務為新臺幣150萬元,達此門檻適用較完整公開程序。
Q6決標公告和招標公告差在哪?▾
招標公告(§27)在採購開始徵求廠商,決標公告(§61)在決標後公布結果並起算異議時效。
Q7沒收到決標通知怎麼辦?▾
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查是否已公告,若已公告未通知,發函要求機關補發並留存證明,異議時效尚未起算。
Q8對決標結果不服怎麼救濟?▾
接獲通知次日起10日內依§75向原機關提異議,異議無理由再依§76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Q9怎麼利用決標公告做商業情報?▾
把目標公司近三年決標公告整理成表,可推估其報價區間、主要合作機關與成本彈性。
Q10決標公告要等多久才刊出?▾
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3條,原則應於決標後30日內刊登。
Q11決標公告 vs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哪個適用?▾
決標公告是政府採購的特別規定,優先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為一般性主動公開義務。
Q12未達公告金額的小採購要公告嗎?▾
不在本條強制範圍,屬法律刻意保留的彈性空間,機關作業較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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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面向 | 招標公告(§27) | 決標公告(§61) |
|---|---|---|
| 適用階段 | 採購開始、徵求廠商 | 決標後、公布結果 |
| 主要功能 | 公開徵標、確保競爭 | 結果透明、起算異議時效 |
| 通知對象 | 潛在投標廠商 | 各投標廠商(書面) |
| 未踐行後果 | 程序瑕疵、可能撤標重辦 | 異議時效順延、承辦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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