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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政府採購法 第 61 條(決標結果之公告)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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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61條規定,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決標後,機關應將決標結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者亦同。

Q · 投標政府標案後一直沒消息,怎麼確認有沒有決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決標後,機關應將決標結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你可上政府電子採購網(geps.gov.tw)以案名或公告編號查決標公告;若網站已公告但你未收到書面通知,機關即違反本條義務,你的異議期間因送達未完成而尚未起算。

白話解讀

政府每年花幾兆元做採購。這些錢是你交的稅,最後花在哪、誰拿到、價格多少,理論上都該是你看得到的。這條就是把這個理論變成機關的法定義務: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決標後必須把結果刊在政府採購公報上,而且要書面通知每一家投標廠商。這個規定看似是公務員的作業程序,但它對真正關心結果的人,是一扇資訊透明的窗。得標廠商的價格、履約期限、決標方式全部攤在陽光下,沒得標的廠商從這張通知起算 10 天內可以提異議(§75)。沒收到通知,你的異議時效根本沒起算。未達公告金額的小採購不在這個範圍內,那就是法律刻意留下的灰色地帶。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61條為決標結果公告與通知之程序性義務規範,要求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時亦同,構成政府採購資訊透明與廠商救濟時效起算的法定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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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政府標案怎麼查有沒有決標?

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以案名或公告編號查決標公告。

Q2政府採購法第61條是什麼?

規範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決標後的公告與書面通知義務。

Q3沒收到決標通知怎麼辦?

發函要求機關補通知並留存證據,異議時效尚未起算。

Q4決標公告看得到哪些資訊?

得標廠商、決標金額、履約期限、決標方式等基本資訊。

Q5公告金額是多少?

現行工程、財物、勞務公告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

Q6對決標結果不服可以怎麼救濟?

接獲通知次日起10日內依§75提異議,再循§76申訴。

Q7無法決標機關要不要通知?

要,本條明定無法決標者亦應公告並通知。

Q8未達公告金額的採購要公告嗎?

不在本條強制範圍內,屬法律留下的彈性空間。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招標公告(§27)決標公告(§61)
適用階段採購開始、徵求廠商決標後、公布結果
主要功能公開徵標、確保競爭結果透明、起算異議時效
通知對象潛在投標廠商各投標廠商(書面)
未踐行後果程序瑕疵、可能撤標重辦異議時效順延、承辦人責任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政府調達に関する協定(WTO GPA)に基づく落札結果の公示・通知義務
🇰🇷 韓國국가를 당사자로 하는 계약에 관한 법률 및 시행령(낙찰 결과 공고)
🇨🇳 中國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 德國GWB § 134(Vorabinformationspflicht)+ Vergabebekanntmachung(EU-Amtsblatt/TED)
🇫🇷 法國Code de la commande publique, art. R2181-1 et s.(notification du rejet et avis d'attribution)
🇺🇸 美國FAR Subpart 5.3(Publicizing Contract Actions)+ FAR 15.503(notifications to unsuccessful offer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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