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第 282 條(再審判決之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再審之訴之判決,對第三人因信賴確定終局判決以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但顯於公益有重大妨害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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