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 第 9 條
- 1.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 2.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 3.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 4.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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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規定懲戒處分有九款:免除職務、撤職、剝奪退休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由輕到重階梯排列。
Q · 公務員被懲戒會被怎樣處罰?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懲戒處分共九款,由輕至重排列:申誡(書面警告)、記過、罰款(1 萬至 100 萬)、減俸、降級、休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撤職(1-5 年停止任用)、免除職務(永久不得再任)。其中剝奪退休金限退休或離職者適用;罰款可與其餘各款併處(除剝奪退休金、減俸外);休職、降級、記過不適用於政務人員。
白話解讀
你以為公務員犯錯最重就是「被開除」?太天真了。這條把懲戒處分排出九個層級,從最輕的「申誡」(口頭警告等級)到最重的「免除職務」(不只丟工作,連退休金都飛走,這輩子再也不能回公家任何單位)。中間還有一個關鍵設計:就算你已經退休了,違法事實照樣可以被翻出來剝奪你的退休金。也就是說,公務員的「全身而退」其實有個追訴的尾巴,可能一直跟到你六十五歲以後。更狠的是第七款「罰款」,這是 2015 年新增的,可以跟其他處分疊加開罰,等於同一件事被打兩次。九種處分裡,政務人員(部長、局長那種政治任命的)只適用六種,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降級」「休職」「記過」的職位結構可以動。這條等於整部懲戒法的價目表,看不懂它,後面的判決書你都看不出嚴重程度。
法律定性
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為公務員懲戒處分總目錄條款,明定司法懲戒體系下九種處分種類,建立由「申誡」至「免除職務」的階梯式處分結構,並設定併科彈性(罰款)與適用排除(政務人員限定)兩項制度設計,是判讀懲戒判決嚴重程度的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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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務員懲戒處分有哪幾種?▾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共九種: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由重到輕排序。
Q2公務員被記過很嚴重嗎?▾
記過屬中度處分,自記過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一年內記過累計達三次者,依其現職之俸給降一級改敘。
Q3公務員退休後還會被懲戒嗎?▾
會。依第 9 條第二項,剝奪或減少退休金處分專門針對退休或離職公務員,可追回已領退休金。2015 年修法後堵住「撐到退休就沒事」的漏洞。
Q4免除職務跟撤職差別在哪?▾
免除職務是永久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是最重處分;撤職則是停止任用 1 至 5 年,期滿後仍可再任公職。
Q5政務官也適用九款處分嗎?▾
不完全適用。依第 9 條第四項,休職、降級、記過三款不適用於政務人員,因政務人員職位結構無此區分。
Q6公務員罰款金額多少?▾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17 條,罰款金額為新臺幣 1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並可與其他處分(剝奪退休金、減俸除外)併處。
Q7降級會影響退休金嗎?▾
會。降級依現職俸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間接拉低退休金計算基準,長期影響可達數十萬元。
Q8公務員懲戒跟行政懲處差別在哪?▾
懲戒由懲戒法院(司法機關)審理,處分依本法第 9 條九款;行政懲處由所屬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為之(申誡、記過、記大過、免職),兩制度可能並行。
Q9公務員懲戒處分有哪些?▾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共九款: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由重到輕階梯排列。
Q10免除職務是什麼意思?▾
最重之懲戒處分,免其現職並永久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是九款中唯一附帶「永久」效力者,比撤職更嚴重。
Q11剝奪退休金是什麼?▾
針對退休或離職公務員之追訴性處分,可剝奪或減少其依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金。2015 年修法新增。
Q12政務人員是誰?▾
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之政治任命官員(部長、政務次長等),不同於事務官,懲戒法上不適用休職、降級、記過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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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分種類 | 效果 | 嚴重度 | 適用對象 | 可否併罰款 |
|---|---|---|---|---|
| 免除職務 | 免其現職,永久不得再任用 | 極重 | 全體公務員 | 可 |
| 撤職 | 撤其現職,1-5 年停止任用 | 重 | 全體公務員 | 可 |
| 剝奪或減少退休金 | 追回或減少已退年資退休金 | 重 | 退休或離職公務員限 | 否 |
| 休職 | 停發俸給,6 個月以上停職 | 中重 | 事務官(政務人員不適用) | 可 |
| 降級 | 降 1-2 級改敘,2 年不得晉敘 | 中 | 事務官(政務人員不適用) | 可 |
| 減俸 | 減月俸 10-20%,6 個月以上 3 年以下 | 中 | 全體公務員 | 否 |
| 罰款 | 新臺幣 1 萬至 100 萬 | 中(依金額而定) | 全體公務員 | 本身即為罰款 |
| 記過 | 1 年內不得晉敘、陞任主管;累計三次降級 | 輕中 | 事務官(政務人員不適用) | 可 |
| 申誡 | 書面警告 | 輕 | 全體公務員 |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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