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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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錄影及其他電子化設備,應加固定,設於法庭內適當位置,其附屬線路之鋪設,應力求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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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第10條,錄音、錄影及其他電子化設備應該固定並放置在法庭內適當的位置,其附屬線路的鋪設應該力求整潔。這條規則的目的是確保法庭內的電子設備能夠正常運作並且不會產生任何安全風險或視覺上的干擾。電子設備的固定和線路的整潔是為了確保設備的穩定性和可靠性。例如,法庭可以根據這項規定來確保錄音設備位於合適的位置並且線路的鋪設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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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