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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行政罰法 第 20 條

  1. 1.為他人利益而實施行為,致使他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人因其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
  2. 2.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他人因該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
  3. 3.前二項追繳,由為裁處之主管機關行政處分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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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行政罰法第20條讓主管機關對「未受處罰卻因違法行為獲利」者,於其所得利益範圍內酌予追繳,堵住人和錢分開操作的脫法漏洞。

Q · 我沒被罰,但因為這件違法行為賺到錢,會被追討嗎?

依行政罰法第20條,當「被罰的人」和「獲利的人」不同時,主管機關可單獨對未受處罰卻獲利的一方,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它不是另一筆罰款,性質是不法利得的剝奪,所以金額以實際獲利為上限。常見於找人頭擋罰、老闆躲在員工後面、集團設防火牆等情形。追繳由裁處之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為之,受處分人得提訴願救濟。

白話解讀

罰款這件事看起來簡單:誰違法、誰被罰。但真實世界沒這麼乾淨。如果是「A 做事讓 B 違法,結果 A 賺了錢但 B 被罰」會發生什麼?或者反過來「A 違法被罰,但真正賺錢的是站在背後的 B」?這條就是為了堵住這兩個漏洞而存在的。它讓主管機關可以單獨對「沒被罰但因此獲利」的那一方,在他賺到的範圍內把錢追回來。注意三個字:「酌予追繳」。不是另外開罰,是把不該賺的錢拿回來,所以金額有上限(你賺多少就還多少)。這個工具在實務上是對付「找人頭擋罰」「老闆躲在員工後面」「集團設防火牆」這類脫法行為的主要武器。沒這條,企業違法後可以靠「人和錢分開操作」逃避制裁,這條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法律定性

行政罰法第20條為不法利得追繳之規範,使主管機關得對「因違法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但未受行政處罰」之人,於其所得利益價值範圍內酌予追繳。其性質非制裁而為不當得利之剝奪,目的在填補行為與獲利分離所生之脫法漏洞。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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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沒被罰為什麼還要被追繳?

因為本條設計目的就是處理「被罰的人和獲利的人不同」的情況。法律不允許有人從違法行為中獲利卻什麼責任都不用負,追繳的法理基礎是「不當得利不應保有」,不是制裁。只要你從該違法行為獲得財產上利益且未受處罰,主管機關就可以啟動追繳;其範圍以實際獲利為上限,核心攻防是「我到底賺了多少」。

Q2追繳和罰款有什麼差別?

罰款是制裁,金額在法定範圍內裁量;追繳是把不應得到的利益拿回來,金額以實際獲利為上限,性質是不當得利的剝奪。兩者可並存:行為人被罰款、獲利者被追繳,互不影響。因追繳依「實際獲利」計算,主管機關須具體舉證;算不清楚或證不出具體數字,追繳處分在訴訟中很可能被撤銷。

Q3公司被追繳,董事或股東會被追到嗎?

原則上追繳對象是直接獲得利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若利益已透過股利分配等方式進入董事或股東口袋,且該分配本身可認定為脫法行為之一環,理論上得延伸追繳。實務上跨層追繳舉證難度高,通常停在第一層受益者;但這不代表董事個人無其他責任,公司法或刑法可能另外追究。

Q4行政罰法第20條是什麼?

不法利得追繳的規定,讓主管機關向「沒被罰但因違法行為賺到錢」的人,在其獲利範圍內追回不法利得。

Q5什麼叫不法利得追繳?

把因違法行為取得、卻無正當權源的財產上利益拿回來,性質是不當得利剝奪,不是處罰。

Q6追繳的對象是誰?

未受處罰但因該違法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者,可能是行為人本人、也可能是站在背後的真正獲利者。

Q7什麼是脫法行為?

用形式合法手段(如人頭、空殼公司)規避法律強行規定、達成法律禁止結果的安排,正是本條鎖定目標。

Q8收到追繳處分怎麼辦?

先確認自己是否真有獲利、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於送達後30日內提訴願,逾期失去救濟機會。

Q9追繳金額怎麼算?

以因該違法行為實際取得的財產上利益價值為上限,主管機關須具體舉證獲利範圍。

Q10怎麼讓主管機關追繳真正的獲利者?

提供指示關係、合約、金流等證據向主管機關檢舉,促使其對實質受益人啟動追繳。

Q11追繳處分救濟流程怎麼走?

追繳處分→30日內訴願→訴願駁回後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撤銷訴訟。

Q12追繳 vs 罰鍰差在哪?

罰鍰是制裁、金額法定裁量;追繳是利益剝奪、金額以實際獲利為上限,兩者可並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追繳(§20)罰鍰沒入(§21)
法律性質不當得利剝奪制裁對特定物之剝奪
金額上限實際獲利價值法定罰鍰額度內裁量標的物本身
對象未受罰之獲利者違規行為人受處罰者所有之物
救濟訴願→行政訴訟訴願→行政訴訟訴願→行政訴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中國行政处罚法第28条(没收违法所得)
🇩🇪 德國OWiG § 29a(Einziehung des Wertes von Taterträgen)/ § 17 Abs. 4(Abschöpfung des wirtschaftlichen Vorteils)
🇺🇸 美國Disgorgement of ill-gotten gains(如 SEC/FTC 行政追繳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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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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