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第 8 條(住戶淹水救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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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災致住戶淹水之救助,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救助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之限制,其救助依原水災災害救助標準,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每戶最高發給新臺幣二萬元;另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再發放救助金新臺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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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8條,對於住戶淹水所造成的災害,救助的對象是實際受災的戶數,並不受到一門牌一戶之限制。根據水災災害救助標準,如果淹水達到五十公分以上,每戶最高可以獲得新台幣兩萬元的救助金。此外,政府也會由捐助的財團法人再發放新台幣兩萬元的救助金。 參考資料: -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行政院法令) - 水災災害救助標準(內政部民政處)
- 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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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