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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法官法 第 64 條(再審程序之裁判執行限制)

提起再審之訴,無停止裁判執行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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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法官法第 64 條規定,提起再審之訴無停止裁判執行之效力,原懲戒判決在再審確定前持續生效。

Q · 法官被懲戒後提再審,懲戒會暫停嗎?

依法官法第 64 條,法官不服職務法庭的懲戒判決(如撤職、停職、罰款、申誡)而提起再審之訴時,原懲戒判決仍持續執行,不會因再審的提起而暫停。也就是說,撤職的法官在再審推翻原判決確定前,法律上已非現職法官,不能審案、不支領法官俸給。立法者藉此優先維護司法人事穩定與公信力,再審只是事後救濟,不具暫停效果。

白話解讀

法官被職務法庭判懲戒(撤職、停職、罰款、申誡),他不服,提起再審之訴想翻案。但這條告訴他:你可以告,但在再審結果出來之前,原來的判決照樣執行。撤職的繼續撤職,停職的繼續停職。這個設計背後的邏輯很冷酷但很現實:如果一個被認定有重大失職的法官,只要遞一張再審狀就能繼續坐在法官席上審別人的案子,整個司法的公信力會直接崩盤。對你來說,這條的意義在於:當你看到新聞報導某法官被懲戒卻提起再審,不要以為他「還沒定案所以照樣審案」,依法他的懲戒效力是持續的,除非再審結果推翻原判決。

法律定性

法官法第 64 條為職務法庭再審程序的執行效力規範:法官不服懲戒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時,原懲戒判決(撤職、停職、罰款、申誡等)仍持續執行,不因再審之提起而停止,須待再審判決推翻原判決確定後始有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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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法官被撤職後提再審,他這段期間還能當法官嗎?

不能。法官法第 64 條明確規定再審之訴無停止裁判執行之效力。原判決撤職就是撤職,他在再審成功推翻原判決之前,法律上已經不是法官,不能執行職務、不能領法官薪水。實務上這段空窗期可能長達一年以上,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被懲戒法官會評估提再審到底划不划算。

Q2如果再審後來真的成功了,這段被撤職的期間怎麼算?

再審成功推翻原判決後,理論上可以回任並請求補償(薪資、年資、退休金計算),但這需要再審判決後另外走補償程序,不是自動回復。實務上補償金額和年資計算經常產生爭議,建議在再審勝訴後立即啟動補償請求,越拖證據和記錄越難整理。

Q3法官提再審能不能聲請停止執行?

本條未保留停止執行的口子,較一般民事訴訟再審(實務上可聲請停止執行)更為嚴格,反映立法者對司法人事穩定性的優先考量,實務上難以暫停原懲戒效力。

Q4法官法第 64 條是什麼?

規定法官對職務法庭懲戒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時,原判決仍持續執行,不因再審而停止,是職務法庭再審程序的執行效力規範。

Q5再審之訴無停止執行效力是什麼意思?

挑戰確定判決的程序本身不會讓原判決暫停,撤職、停職照常執行,須待再審推翻原判決確定後才有變動。

Q6職務法庭懲戒處分有哪些種類?

依法官法第 50 條,含免除法官職務、撤職、罰款、申誡、轉任法官以外職務、剝奪或減少退休金等。

Q7法官懲戒和一般公務員懲戒差在哪?

法官懲戒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程序與機關有別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但再審不停止執行的精神相通。

Q8法官被懲戒後怎麼提再審?

確認法官法第 61 條再審事由 → 在知悉後 30 日內(第 63 條)撰狀向職務法庭提出 → 等待再審裁判,期間原懲戒仍執行。

Q9再審期間法官的薪水怎麼算?

撤職、停職在再審確定前持續生效,期間不支領法官俸給;再審勝訴後須另循補償程序請求回復俸給與年資。

Q10提再審要多少時間?

須於知悉再審事由後 30 日內提起(準用行政訴訟法第 276 條),並受原判決確定後 5 年期間限制,審理期間實務上可能逾一年。

Q11怎麼追蹤某法官的懲戒再審進度?

可透過司法院、懲戒法院公開裁判資訊,或監察院移送紀錄追蹤再審繫屬與裁判結果。

Q12法官法再審 vs 一般行政訴訟再審差在哪?

再審期間規定準用行政訴訟法第 276 條,但法官法第 64 條對停止執行更嚴,連聲請暫停的口子都未保留。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程序性質對原判決執行的影響法源
上訴判決確定前的救濟原判決尚未確定,不發生執行效力法官法第 59 條之 1
再審之訴判決確定後的事後救濟無停止執行效力,撤職停職照常執行法官法第 64 條
先行停止職務懲戒程序中的暫時處置由職務法庭依職權或聲請先行停止職務法官法第 5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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