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22 條
快速跳轉
職務法庭應依審級分庭審判,其庭數依事務之繁簡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官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了職務法庭的審判方式,職務法庭應依審級分庭審判,其庭數則根據事務的繁簡而定。這表示職務法庭的組成和庭數根據案件的審級和複雜程度來決定,以確保審判的效率和公正。 參考資料: -《法官法施行細則》(2019 年修正)
- 職務法庭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法官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