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9

快速跳轉

憲法法庭開庭以公開為原則。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造成個人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秘密重大損害之虞者,得不予公開,審判長並應宣示不公開之理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憲法法庭審理規則》,憲法法庭的開庭原則是公開的。然而,如果有可能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個人的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秘密造成重大損害,則可以不予公開審理。審判長則應該宣示不公開的理由。這意味著在符合上述情況的情形下,憲法法庭可以不公開審理某些案件或部分案件的內容。然而,具體是否不公開審理的決定,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判斷。 參考資料: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第 9 條

  • 公共秩序名詞
  • 善良風俗名詞
  • 營業秘密名詞
  • 宣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第 9 條規定:「憲法法庭開庭以公開為原則。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造成個人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