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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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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4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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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慧財產為標的之權利,依該權利應受保護地之法律。
受僱人
於職務上完成之智慧財產,其權利之歸屬,依其
僱傭
契約應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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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通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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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權利主體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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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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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債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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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物權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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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親屬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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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繼承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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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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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bi2359
2 years ago
該條係規定是否享有該智慧財產權、該智慧財產權保護方式、內容、期間、得否自由轉讓、處分、變更等問題。
yd1103
5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本條之立法遺漏1.智慧財產權之授權2.智慧財產權之侵權 外國立法例有就智慧財產權之侵權行為做類型化立法例,如羅馬第二規則第九條就智慧財產權之侵權行為準據法係依受保護國法(註冊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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