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第 90 條(出價相同之解決方法)
- 1.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當場增加之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無人增加價額者,以抽籤定其得標人。
- 2.前項得標人未於公告所定期限內繳足價金者,再行拍賣。但未中籤之投標人仍願按原定投標條件依法承買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強制執行法第 90 條規定,法拍投標最高價相同時,先當場加價,最高者得標;無人加價則抽籤。
Q · 法拍兩個人出一模一樣的最高價,誰得標?
依強制執行法第 90 條第一項,投標人出價相同時,由法官當場詢問是否加價,以當場增加金額最高者得標;若無人願意加價,則以抽籤決定得標人。第二項另規定得標人未於期限內繳足價金而須再行拍賣時,未中籤投標人若仍願按原投標條件承買,可遞補承受,不必再次拍賣。
白話解讀
兩個人出了一模一樣的最高價,誰得標?答案分兩步走。第一步:法官會問你們要不要當場加價。這時候不是重新寫標單,是口頭喊價,像拍賣會一樣。誰加得多誰贏。但如果兩個人都不願意再加,就進入第二步:抽籤。對,跟抽獎一樣,運氣決定一切。但這條真正的大招藏在第二項。得標的人如果逾期沒繳足價金,法院會再次拍賣。但這時候,之前那個抽籤沒抽到的人有一個救濟機會:他可以聲明願意按照原本的投標條件承買。等於說你抽籤輸了不代表完全出局,只要贏的人犯了一個錯(沒繳錢),你就直接遞補。這是法拍程序中少數的「第二次機會」。
法律定性
強制執行法第 90 條規範不動產拍賣「同價決標」與「遞補承買」兩項程序:投標最高價相同時,採「當場加價優先、無人加價則抽籤」的兩階段決標機制;得標人逾期未繳價金時,未中籤投標人得依原投標條件遞補承買,作為再行拍賣前的優先程序。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法拍同價要加多少才算贏?▾
法律無最低加價幅度,理論上加一元即可,實務由法官口頭建議單位。
Q2法拍同價怎麼決定得標人?▾
先當場口頭加價,加最高者得標;都不加才抽籤。
Q3抽籤輸了還有機會買到嗎?▾
有。得標人棄標再拍賣時,未中籤者可按原條件遞補承買。
Q4遞補承買的價格是多少?▾
回到你原本的投標價格,不是加價後或得標人的金額。
Q5得標人不繳價金會怎樣?▾
視為棄標,保證金可能不予返還,並進入再行拍賣或遞補程序。
Q6遞補承買要在什麼時候表明?▾
建議開標當日即向法官表明並請求記入筆錄,避免事後喪失機會。
Q7當場加價有冷靜期嗎?▾
沒有。法官詢問後可能只給很短時間,須事前定好加價上限。
Q8同價時可以指定用抽籤而不加價嗎?▾
可以,加價是權利不是義務,你有權不加價直接進入抽籤。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當場加價 | 抽籤 | 遞補承買 |
|---|---|---|---|
| 決標方式 | 口頭喊價最高者得標 | 運氣決定 | 得標人棄標後優先承受 |
| 啟動條件 | 最高價相同且有人願加 | 同價且無人加價 | 得標人逾期未繳價金 |
| 成交價格 | 加價後金額 | 原投標價 | 原投標價 |
| 需主動表態 | 是(喊價) | 否 | 是(須聲明承買意願)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