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收條例 第 3 條(拘票之必備及其應記載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拘提,應用拘票。
- 拘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推事及書記官簽名: 一、應拘提人之姓名、性別、及住居所。 二、拘提之理由。 三、應到之日時及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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