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訟事件法 第 1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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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非訟事件法第 110 條已刪除,為維持條次連續而保留之空條號,無實質規範,不得作為主張依據。
Q · 非訟事件法第110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目前沒有任何內容
非訟事件法第 110 條已在修法時整條刪除,目前是沒有實質規範的空條號,僅為維持法典條次連續而保留。若你在判決、契約或舊資料看到引用本條,代表那是刪除前的舊狀態,現在不能再以第 110 條主張任何權利義務,應改查刪除時併同處理的相關現行規定或修正理由。
深度解讀
非訟事件法第110條現在是一個被劃掉的條文。它原屬第4章第1節,在某次修法時整條刪除,原本的規定不再適用。法律保留這個空條號,純粹是為了維持整部法典條次的連續性,避免後面所有條號跟著往前移而造成大量引用錯亂。你需要知道的是:這個條號已無實質內容,任何主張都不能建立在它之上。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3 則常見問答
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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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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