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證法 第 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民間之公證人死亡、免職撤職或因其他事由離職者,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認為必要時,得指派人員將其事務所之有關文書、物件封存。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