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細則,由司法院定之。
根據上述法規《提存法》,第29條規定本法的施行細則由司法院定之。在司法院的裁判書或判決書中未提及有關第29條的具體內容或案例。因此,根據本資料的內容,無法提供第29條的具體釋義或相關範例。
本法施行細則,由司法院定之。
立法理由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三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三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