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25 條

  1. 1.依前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時,他方當事人得於十日內提出異議
  2. 2.前項異議由法院裁定之。
  3. 3.對於前項裁定提起抗告抗告法院於裁定前,應行言詞辯論
  4. 4.前二項裁定確定時,有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你的問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25 條”規定如下: 1. 依前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時,他方當事人得於十日內提出異議。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當消費者依照前一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在十日內提出異議。 參考資料: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1項 範例:消費者在債務清理程序中終止或解除跟一家公司的契約後,該公司有權在十天內提出異議來反對終止或解除契約的決定。 2. 前項異議由法院裁定之。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時,該異議由法院依法進行裁定。 參考資料: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2項 範例:當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中的對方當事人對終止或解除契約提出異議時,相關的法院將根據相關法律裁定是否接受該異議。 3. 對於前項裁定提起抗告,抗告法院於裁定前,應行言詞辯論。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3項規定,如果對於前面的裁定有抗告,抗告法院應在裁定前進行言詞辯論。 參考資料: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3項 範例:對於對方當事人提出的異議的裁定,如果一方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出抗告,並在裁定之前進行言詞辯論。 4. 前二項裁定確定時,有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4項規定,當前面兩項裁定確定時,具有判決同一的效力。 參考資料: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5條第4項 範例:當法院對於對方當事人的異議提出裁定後,該裁定確定具有判決同一的效力。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