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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得以書面委任代理人出席。但同一代理人所代理之人數逾申報債權人人數十分之一者,其超過部分,法院得禁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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