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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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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保證債權人債權受償額未確定者,於更生或清算程序應依監督人或管理人估定之金額,行使表決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6-1 條,當一個普通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受償額未確定時,在更生或清算程序中,該保證債權人可以根據監督人或管理人估定的金額,行使表決權。這表示當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受償額無法確定時,他們可以參考監督人或管理人所估計的金額,來行使在更生或清算程序中所擁有的表決權。這條條文的目的是確保保證債權人在程序中獲得適當的參與權利,即使債權受償額尚未確定。

  • 債權人名詞
  • 債權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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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6-1 條規定:「普通保證債權人之債權受償額未確定者,於更生或清算程序應依監督人或管理人估定之金額,行使表決權。」(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6-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