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勞動事件法 第 53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事件法第 53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司法院最終訂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

Q · 勞動事件法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依勞動事件法第 53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司法院決定。司法院於該法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布後,給自己一年多準備期,最終訂定 2020 年 1 月 1 日為施行日。準備期間用於訓練法官、建立勞動專業法庭、調整案件分案流程,並依第 51 條過渡條款處理跨界案件。

白話解讀

法律什麼時候開始算數?絕大多數法律在公布後的第三日生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但勞動事件法沒有走這條路,它把施行日期的決定權交給了司法院。為什麼?因為這部法大幅改造了勞資訴訟程序,法院需要時間訓練法官、建立勞動專業法庭、調整案件分案流程。司法院最後拍板 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給了自己一年多的準備期。這條看似只是寫著「由司法院定之」六個字,背後的訊息是:這部法不是立法院通過就能馬上用,它需要司法體系準備好才能開跑。這也是為什麼 2019 年提告的勞工和 2020 年提告的勞工,拿到的是截然不同的程序武器。

法律定性

勞動事件法第 53 條為施行日期授權條款,將本法生效日期之決定權交由司法院依職權訂定。司法院最終定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此條為附則章末條,與第 51 條(過渡規定)、第 52 條(施行細則授權)共同構成本法生效配套機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動事件法是什麼時候施行的?

2020 年 1 月 1 日。立法院於 107 年(2018)11 月 9 日通過、總統 107 年 12 月 5 日公布,但依本條規定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司法院最後拍板 109 年(2020)1 月 1 日上路,給自己一年多的準備期來訓練法官、建立勞動專業法庭。內行人提示:這個日期直接決定你的案子是走勞動事件法還是民事訴訟法。

Q2為什麼不是立法院通過就馬上生效?

因為這部法對法院運作影響太大,需要準備期。法官要熟悉新程序、勞動專業法庭要建立、案件分案系統要調整、勞動調解委員名單要建置。如果立法院通過隔天生效,法院會手忙腳亂,反而害到當事人。本條的彈性設計讓司法院可以依準備情形決定上路時機。內行人提示:類似的延後施行設計在大型程序法改革很常見。

Q3勞動事件法什麼時候施行?

2020 年 1 月 1 日,由司法院依本條授權訂定,距離公布日 392 天。

Q4勞動事件法第 53 條在規範什麼?

把本法施行日期的決定權交給司法院,是附則章末條。

Q5「由司法院定之」是什麼意思?

立法院授權司法行政首長依準備情形決定生效時點之立法技術。

Q6公布日和施行日差在哪?

公布是法律進入法體系的證明,施行才開始產生法律效力。

Q7怎麼判斷我的案子適用勞動事件法還是民訴?

看繫屬日期,2020/1/1 以後繫屬適用新法,之前繫屬依第 51 條過渡條款。

Q8怎麼查勞動事件法的施行日期?

查司法院公報或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施行紀錄欄位即可確認。

Q9怎麼追蹤勞動事件法後續修法進度?

監聽立法院 lis.ly.gov.tw 法律提案系統與司法院公報,可掌握第一手修法草案。

Q10施行細則在哪裡查?

依第 52 條由司法院訂定,查司法院官網或法規資料庫的子法欄位。

Q11勞動事件法 vs 民事訴訟法差在哪?

勞動事件法增設強制調解前置、舉證責任倒置、暫免裁判費等勞工保護程序,民訴是一般程序法。

Q12勞動事件法 vs 勞資爭議處理法差在哪?

勞動事件法是訴訟程序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是行政程序法(調解、仲裁、裁決)。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公布施行生效
概念立法程序完成,法律進入法體系法律開始產生實際效力個別法律關係上效力發生
時點來源總統令發布日(本法 2018-12-05)本條授權司法院訂定(2020-01-01)依個案發生事實或法律關係成立時
法律效果法律存在,但通常未強制適用全體適用,得對外請求權利義務對特定當事人發生拘束力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労働審判法 附則 第1条(施行期日條款)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54條(施行期日條款)
🇩🇪 德國ArbGG(Arbeitsgerichtsgesetz)末條施行條款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