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調解程序不公開。
根據商業事件審理法第25條規定,商業調解程序是不公開的。這條法規確保了商業調解的機密性和保密性,使當事人能夠自由地討論和解決爭議,而不用擔心信息外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商業爭議需要調解,該案件的審理過程將不對外公開,以保護當事人的商業利益和隱私權。這樣做旨在增加當事人尋求解決爭議的機制,並提供一個保密而有效的解決方案。
商業調解程序不公開。
立法理由為使當事人於調解程序中充分表達意見,不受他人干擾,且避免因程序公開影響當事人間和諧,調解程序宜秘密進行,爰於本條明定商業調解程序不公開進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為使當事人於調解程序中充分表達意見,不受他人干擾,且避免因程序公開影響當事人間和諧,調解程序宜秘密進行,爰於本條明定商業調解程序不公開進行。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