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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第 2 條(銷燬國幣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意圖營利,銷燬新舊各種硬幣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幣額或價額三倍以下罰金
  2.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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