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97 條
- 1.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減損通用貨幣之分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 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197 條規範減損通用貨幣分量罪,意圖再行使而削、刮、熔貨幣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Q · 削減硬幣金屬再花出去會被判刑嗎?
依刑法第 197 條,只要「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減損通用貨幣分量」就構成犯罪,法定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也罰。三個要件:通用貨幣(仍在流通)、減損分量(削、刮、熔、挖)、意圖再行使。光是動手刮一枚要再花出去的硬幣,就算還沒花掉,警察當場抓到一樣定罪。
白話解讀
你可能以為「偽造貨幣」才是犯罪,「減損分量」聽起來像古代削金幣邊緣的故事,跟現代無關。但這條法律還在刑法裡,而且刑度不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減損分量」就是把貨幣本身的材料弄掉一點(刮、削、溶、挖),讓它的實質價值變少,但外觀還能當成原面額使用。關鍵不在你拿走的金屬值多少,而在你「打算讓這枚被動過手腳的貨幣繼續流通」這個意圖。只要動手減損、抱著要花出去的心思,就算還沒真的花出去,未遂也罰。這條和第 196 條(偽造貨幣)並列,共同守住一條底線:國家發行的貨幣,任何人都不能動它一根汗毛。
法律定性
刑法第 197 條規範減損通用貨幣分量罪,指意圖再使該枚貨幣繼續流通,而以物理方法(削、刮、熔、挖)減少貨幣材質含量之行為。本條保護貨幣體系公信力而非個人財產,未遂犯亦罰,法定刑與第 195、196 條同屬偽造貨幣罪章核心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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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現在還有人真的會削硬幣嗎?這條不是古董條文嗎?▾
它確實不常用,但沒有被廢止。每次國際貴金屬價格大漲,就可能有人動念熔舊硬幣套利。而且這條的刑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跟第 196 條(偽造貨幣)並列在同一章,法律地位一點都不邊緣。硬幣的金屬成分和含量是公開資訊,一旦市價倒掛,這條就會從冷門變熱門。
Q2我收到一枚被削過的硬幣拿去花掉會怎樣?▾
關鍵在你「知不知道」。不知情地收受並花出去,不構成本條(本條要求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動手減損)。但如果你是收受後方知卻仍然花出去,會落入第 198 條第二項的輕罪。發現收到瑕疵幣,正確做法是交給銀行或警方處理,千萬不要想「趕快花掉算了」。
Q3刑法 197 條是什麼?▾
減損通用貨幣分量罪,意圖再行使而削減硬幣金屬即構成,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也罰。
Q4什麼叫減損通用貨幣分量?▾
用削、刮、熔、挖等物理方法減少硬幣本身金屬含量,但外觀還能當原面額使用。
Q5通用貨幣的定義是什麼?▾
依中央銀行法發行、現仍具流通效力的硬幣或紙幣。央行公告廢止後不再是通用貨幣。
Q6意圖供行使之用是什麼意思?▾
主觀上有讓減損後的貨幣繼續充當原面額流通的目的,是本條的核心主觀要件。
Q7刑法 197 條怎麼定罪?▾
檢方須證明三件事:行為人有減損行為、貨幣仍在流通、主觀有再行使意圖。三者缺一就無罪。
Q8發現被削硬幣怎麼通報?▾
保留實物與交易紀錄、向警方報案指明刑法 197 條、通報中央銀行發行局 02-2357-1611。
Q9貴金屬業者如何避開風險?▾
接單前向央行發行局查證該批硬幣是否已公告廢止流通,書面確認後再處理金屬回收。
Q10減損硬幣會被判多重?▾
法定刑 5 年以下有期徒刑+9 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可依刑法 25 條減輕,但仍有罪。
Q11刑法 197 vs 195 差在哪?▾
195 是無中生有製造假幣(5 年以上重罪);197 是減損真幣分量(5 年以下)。手段不同刑度有別。
Q12刑法 197 vs 198 差在哪?▾
197 是動手減損(製造端);198 是行使或收受後仍行使被減損貨幣(流通端)。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law197 | law195 | law196 | law198 |
|---|---|---|---|---|
| 行為類型 | 減損真幣分量 | 偽造變造假幣 | 行使偽造或變造貨幣 | 行使減損分量貨幣 |
| 法定刑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9 萬元以下罰金 | 5 年以上有期徒刑+3 千元罰金 |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5 千元罰金 | 3 年以下有期徒刑+1,500 元罰金 |
| 未遂處罰 | 罰 | 罰 | 罰 | 不罰 |
| 主觀要件 | 意圖供行使之用 | 意圖供行使之用 | 明知為偽造而行使 | 明知減損而行使或收受後仍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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