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根據上述的法律資料,提審法第12條規定,該法自公布後六個月開始生效。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法律的生效日期是從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即生效。因此,根據提審法第12條的規定,該法的公布日期確定後六個月即開始生效。 參考資料: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提審法。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本法為體現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第四款保障人權之意旨及司法院釋字第七○八號及第七一○號解釋之精神,擴大適用範圍,影響層面既深且廣,亟需宣導及準備,宜有充足時間,以供實務因應,爰規定本次全文修正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條次變更。 二、本法為體現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第四款保障人權之意旨及司法院釋字第七○八號及第七一○號解釋之精神,擴大適用範圍,影響層面既深且廣,亟需宣導及準備,宜有充足時間,以供實務因應,爰規定本次全文修正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