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觀察、勒戒人在所進行觀察、勒戒之醫療處置,應依醫師之指示為之。
根據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7條,受觀察、勒戒人在所進行觀察、勒戒的醫療處置時,必須按照醫生的指示進行。這意味著在觀察勒戒期間,醫生會設定相應的醫療方案,例如使用特定藥物進行治療或進行心理諮詢等。這一條規定確保了受觀察、勒戒人在所期間能夠得到適當的醫療照顧,以幫助他們戒除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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