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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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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第1條指出,該辦法依據國民法官法第40條第2項的規定制定。根據國民法官法的相關資料,國民法官是在台灣司法制度下推行的一種參與審判的形式,由各界代表組成,參與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國民法官法第40條第2項規定了該法的制定條文為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的依據。有關國民法官的詳細資料,可以參考國民法官法的相關法律條文和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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