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蒙古西藏之選舉,設蒙藏選舉事務所,置選舉監督一人,以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充任,由選舉總事務所呈請國民政府派充之。 蒙藏選舉事務所下分設各區主管選舉事務所,各置選舉監督一人,在蒙古以盟旗最高行政長官充任,在西藏分別以噶夏及蒙藏選舉監督所指定之人員充任,均由選舉總事務所派充之。
蒙古西藏之選舉,設蒙藏選舉事務所,置選舉監督一人,以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充任,由選舉總事務所呈請國民政府派充之。 蒙藏選舉事務所下分設各區主管選舉事務所,各置選舉監督一人,在蒙古以盟旗最高行政長官充任,在西藏分別以噶夏及蒙藏選舉監督所指定之人員充任,均由選舉總事務所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