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出缺時,任其缺額。
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29條規定,當國民大會代表出缺時,該職位應予以填補。這意味著如果一位國民大會代表職位出缺,應由相關機關根據法律程序選舉或任命新的代表來填補這個缺額。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國民大會代表職位的連續性和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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