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總事務所以外之各選舉事務所,其組織規程由選舉總事務所定之。 各種選舉事務所,於選舉完畢後即行裁撤。
根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 21 條,選舉總事務所以外的各選舉事務所的組織規程是由選舉總事務所制定的。在各種選舉結束後,這些選舉事務所會被撤銷。然而,關於這一條例的具體範例或參考資料我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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