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如經否決,對於同一立法委員,在原任期內,不得再為罷免之聲請。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44條規定,如果罷免案經否決,對於同一立法委員,在原任期內,不得再次提出罷免聲請。根據這個法條,如果一位立法委員的罷免案被否決,他在原任期內將無法再面臨罷免。這條法律限制了對於同一位立法委員的重複罷免,以確保在原任期內不會重複進行罷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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