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人或候補人所得票數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相同時,以抽籤定其名次先後。
根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49條規定,當選人或候補人所得票數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相同時,將以抽籤的方式來決定其名次先後。这意味着如果有多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票数相同,抽签将被用来决定他们的先后次序。 【參考資料】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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