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60

快速跳轉

各主管行政機關首長,如查明罷免聲請書簽署人有不實者,應即剔除,其因剔除致不足法定名額時,該罷免聲請書作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60條,當主管行政機關首長查明罷免聲請書簽署人有不實的情況時,應立即將其剔除。如果因此剔除而使得罷免聲請書上的簽署人數不足法定名額時,該罷免聲請書將被視為作廢。這意味著,如果發現罷免聲請書上有不實的簽署人,應立即將其清除,並且如果清除後剩餘的簽署人數不足法定的名額,該罷免聲請書將被視為無效。而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罷免聲請書上的簽署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參考資料: 台灣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 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Preview.aspx?pcode=N0030005

  • 行政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 60 條規定:「各主管行政機關首長,如查明罷免聲請書簽署人有不實者,應即剔除,其因剔除致不足法定名額時,該罷免聲…」(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 6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