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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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案用無記名投票法,以原選舉會選舉人投票總額之過半數贊成票通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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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 24 條,罷免案使用無記名投票法進行,需要得到原選舉會選舉人投票總額的過半數贊成票才能通過。這意味著罷免案需要獲得絕大多數選舉人的支持才能成功通過。例如,如果有100個選舉人,那麼罷免案需要得到至少51個選舉人的贊成票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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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