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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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各聯合選舉區之選舉監督,由蒙藏委員會就各該區盟旗首長中指定一人充任之,監督該區選舉事務,並召集各旗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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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 4 條》,蒙古各聯合選舉區的選舉監督由蒙藏委員會指定該區盟旗的首長中的一人擔任,他負責監督該區的選舉事務,並召集各旗的代表會議。這條法規保障了選舉的監督和透明,以確保選舉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參考資料:《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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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