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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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選出之監察委員,由西藏噶廈召集代表二十名組織選舉會選出之。 暫居內地藏民選出之監察委員,由班禪堪布會議召集代表十二名組織選舉會選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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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第5条,西藏地方选出的监察委员由西藏噶廈召集代表20人组织选举会选出。暂居内地的藏民选出的监察委员由班禪堪布会议召集代表12人组织选举会选出。 参考资料: -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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