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機關依本法編造選舉人名冊時,受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之指導監督。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9條,戶政機關在編造選舉人名冊時,必須受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的指導監督。這表示戶政機關在進行選舉人名冊的編輯工作時,需要遵循選舉委員會的指示和監督。選舉委員會是負責監督並統籌選舉活動的機構,戶政機關則負責根據選舉委員會的指示編輯和維護選舉人名冊。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選舉人名冊的準確性和公正性,以確保選舉活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作為一個與這問題相關的範例,我們可以參考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指導文件《選舉人名冊編列作業準則》,該文件提供了關於選舉人名冊編輯作業的指引,包括戶政機關應該遵循的程序和準則。這份文件將幫助戶政機關確保選舉人名冊的資料準確無誤,並確保選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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