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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設置管理條例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殯儀館、火葬場、靈 (納) 骨堂 (塔) 及其他喪葬設施之設置,須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准;其管理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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