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二十九條起掘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78條,違反第29條的起掘規定,將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具體範例可參考以下 case: 例1:甲某在未經准許的情況下,秘密進行了墳墓起掘的行為,被官方發現後被裁定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29條的起掘規定。根據該條例第78條,甲某將被處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例2:乙某收受賄賂,同意他人在未取得相關許可的情況下進行墳墓起掘,被官方發現後被裁定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29條的起掘規定。根據該條例第78條,乙某將被處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違反第二十九條起掘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五十九條條文文移列。 二、酌作文字修正,明定違法起掘者為處罰對象,並調整罰鍰上限。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五十九條條文文移列。 二、酌作文字修正,明定違法起掘者為處罰對象,並調整罰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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