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完畢後,應於監察員監視下即日開票。
根據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30條,投票完畢後,應於監察員監視下即日開票。這意味著在投票結束之後,應立即進行開票程序,並且必須有監察員在場進行監視。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選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防止可能出現的任何不當行為或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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