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遊說法19

快速跳轉

前條所定之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任何人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其實施及收費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遊說法第19條所規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前一條中所提到的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具體的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的執行辦法和收費方式,由主管機關依法定規定進行制定。根據以上條文,此法規確保了公眾對於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的訪問權利,同時透明了遊說活動的相關信息。

立法沿革 1

(0960720 制定)

前條所定之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任何人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其實施及收費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為貫徹遊說行為透明化,明定任何人均得對遊說登記事項及財務報表資料申請、抄寫、複印或攝影,以滿閱覽足民眾知的權利,並授權由主管機關訂定相關實施及收費辦法。

  • 主管機關名詞
(0960720 制定)

為貫徹遊說行為透明化,明定任何人均得對遊說登記事項及財務報表資料申請、抄寫、複印或攝影,以滿閱覽足民眾知的權利,並授權由主管機關訂定相關實施及收費辦法。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遊說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遊說法第 19 條規定:「前條所定之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任何人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其實施及收費辦法,由主管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遊說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遊說法第 1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