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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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得予減費優待者,準用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之規定辦理。
深度解讀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替代役役男在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上享有減費優待的權益。根據該條規定,這種減費優待的辦理方式,可以參考《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的相關規定。 《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規定了現役軍人在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時享有的優待辦法。根據該辦法的規定,現役軍人可以享受在公營交通運輸工具上的票價減免或折扣。因此,替代役役男在使用公營交通工具時,也可以參照這一辦法的規定,享受相應的優待措施。 舉例來說,如果根據《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現役軍人可以享受五折票價的優待,那麼根據《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第8條的規定,替代役役男也可以享受同樣的優待,即可以以五折的價格乘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條文
- 準用名詞
- 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法規
-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 20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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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