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21

快速跳轉
  1. 1.領受撫卹金之遺族喪失領受撫卹金之權利時,其他有領受權人應依下列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 一、原領受人死亡、原領受之配偶、寡媳及鰥婿再婚者,檢具戶籍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原領受之兄弟姊妹已成年且已有謀生能力者,檢具戶籍資料、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三、原領受之配偶父母或配偶祖父母已有親屬扶養者,檢具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原領受人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終身者,檢具法院判決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2. 2.主管機關已連結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戶籍資料,得免附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21條規定了在領受撫卹金的遺族喪失領受權利時,其他有領受權人應該辦理變更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根據該法規的不同款項: 1. 如果原領受人死亡、原領受的配偶、寡媳或鰥婿再婚,應該提供戶籍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 2. 如果原領受的兄弟姊妹已成年且已有謀生能力,應該提供戶籍資料、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3. 如果原領受的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已有親屬扶養者,應該提供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4. 如果原領受人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終身,應該提供法院判決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根據合法推導的相關範例,假設原領受人死亡而配偶再婚,該配偶應提供戶籍資料或再婚證明文件來辦理變更。

  • 主管機關名詞
  • 褫奪公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 21 條規定:「領受撫卹金之遺族喪失領受撫卹金之權利時,其他有領受權人應依下列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