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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1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扶養義務人不依本法規定支付相關費用者,如為保護兒童及少年之必要,由主管機關於兒童及少年福利經費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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