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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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的目的事業需要接受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輔導和監督。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的目的事業是為了提供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和保護兒童及少年的權益。這些機構可能包括兒童福利機構、少年教育機構等等。為了確保這些機構的運作符合法律規定並確保兒童及少年的福利和權益得到保障,各主管機關需要提供輔導和監督。具體來說,這些主管機關可能包括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教育主管機關等。他們將根據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標準,並保障兒童及少年的權益。
- 少年名詞
- 福利機構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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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