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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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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所稱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指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親屬或家屬。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23-2 條,所指的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是指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親屬或家屬。這表示,只有親屬或家屬才有資格被視為具有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資格。該條款的立法目的是要確保兒童及少年能夠獲得他們的親屬或家屬的實際照顧,以確保他們的福利和權益得到保障。 參考資料: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兒童局)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中華民國兒童局)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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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23-2 條規定:「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所稱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指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親屬或家屬。」(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23-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