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2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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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23-2 條,所指的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是指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親屬或家屬。這表示,只有親屬或家屬才有資格被視為具有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資格。該條款的立法目的是要確保兒童及少年能夠獲得他們的親屬或家屬的實際照顧,以確保他們的福利和權益得到保障。 參考資料: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兒童局)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中華民國兒童局)
- 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條文
- 少年名詞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10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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